电梯惹祸压伤普工
陈某是清溪镇三中某电器公司的一名普工。去年9月,陈某发现厂内的电梯发生故障,热心的他便“客串”电梯维修工,攀爬到电梯顶部进行维修。10分钟后,真正的电梯维修人员也来了。维修完毕后,电梯维修人员对
电梯进行通电测试,不料,将还在电梯顶部进行“维修”的陈某压至重伤。
陈某治疗初期,该厂先后垫付了约17万元医疗费。后来,由于陈某的妻子王女士和厂方产生纠纷,自去年12月起,厂方停止垫付医疗费用。由于陈某家里经济拮据,家属无力支付医疗费,医院已准备停药。
无奈下,近期,王女士来到清溪镇信访办,就丈夫的医疗费及赔偿问题寻求协助。
于情于理都应治疗
昨天,法援中心组织王女士与厂方代表进行协调,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我们的做法已经算仁至义尽了。”厂方代表说。他们认为,厂方已经垫付了约17万元医疗费,并且,陈某是没有电梯维修技术的普工,在未获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维修电梯造成的后果,理应由其本人负责。
法援处则认为,陈某擅自维修电梯的确是鲁莽之举,但出发点是为了企业利益着想,损害后果也不是陈某故意造成的。“再退一步讲,他的受伤已经被认定为工伤,无论从情理还是法律角度,厂方都应对其实施救治”。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调,最终,厂方同意继续支付医疗费及相关赔偿合计20万元,对该数额,家属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