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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9.10.2 该装置应能在没有那些在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减速或停车的部件参与下,达到9.10.1的要求,除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冗余度。
该装置在动作时,可以由与轿厢连接的机械装置协助完成,无论此机械装置是否有其他用途。
9.10.3 该装置在使空轿厢制停时,其减速度不得大于1gn。
9.10.4 该装置应作用于:
a)轿厢;或
b)对重;或
c)钢丝绳系统(悬挂绳或补偿绳);或
d)曳引轮(例如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作用于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
9.10.5 该装置动作时,应使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9.10.6 该装置动作后,应由称职人员使其释放。
9.10.7 该装置释放时,应不需要接近轿厢或对重。
9.10.8 释放后,该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9.10.9 如果该装置需要外部的能量来驱动,当能量没有时,该装置应能使电梯制动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带导向的压缩弹簧除外。
9.10.10 使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的电梯速度监控部件应是:
a)符合9.9要求的限速器;或
b)符合9.9.1、9.9.2、9.9.3、9.9.7、9.9.8.1、9.9.9、9.9.11.2的装置,且这些装置保证符合9.9.4、9.9.6.1、9.9.6.2、9.9.6.5、9.9.10和9.9.11.3的规定。
9.10.11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是安全部件,应根据F7的要求进行验证。
10 导轨、缓冲器和极限开关
10.1 导轨的通则
10.1.1 导轨及其附件和接头应能承受施加的载荷和力,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电梯安全运行与导轨有关的部分为:
a)应保证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b)导轨变形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此:
1)不应出现门的意外开锁;
, , 2)安全装置的动作应不受影响;
3)移动部件应不会与其他部件碰撞。
根据G2、G3和G4所规定的轿厢内额定载荷的分布状况或用户和供应商商定的实际使用情况(见0.2.5),应对导轨的应力予以限制。
注:附录G提供了选择导轨的方法。
10.1.2 许用应力和变形
10.1.2.1 许用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σperm ——许用应力,MPa
Rm——抗拉强度,MPa
St——安全系数。
安全系数必须按表4确定:
表4
延伸率小于8%的材料太脆不应使用。
符合JG/T 5072.1要求的导轨,许用应力值(MPa)可使用表5的规定值。
表5
10.1.2.2 “T”型导轨的最大计算允许变形:
a)对于装有安全钳的轿厢、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安全钳动作时,在两个方向上为5mm;
b)对于没有安全钳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10mm。
10.1.3 导轨与导轨支架在建筑物上的固定,应能自动地或采用简单调节方法,对因建筑物的正常沉降和混凝土收缩的影响予以补偿。
应防止因导轨附件的转动造成导轨的松动。
10.2 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
10.2.1 轿厢、对重(或平衡重)各自应至少由两根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
10.2.2 在下列情况下,导轨应用冷拉钢材制成,或摩擦表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制作:
a)额定速度大于0.4m/s;
b)采用渐进式安全钳时,不论电梯速度如何。
10.2.3 对于没有安全钳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可使用成型金属板材,它们应作防腐蚀保护。
10.3 轿厢与对重缓冲器
10.3.1 缓冲器应设置在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
轿厢投影部分下面缓冲器的作用点应设一个一定高度的障碍物(缓冲器支座),以便满足5.7.3.3的要求。对缓冲器,距其作用区域的中心0.15m范围内,有导轨和类似的固定装置,不含墙壁,则这些装置可认为是障碍物。
10.3.2 强制驱动电梯除满足10.3.1的要求外,还应在轿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作用的缓冲器。
10.3.3 蓄能型缓冲器(包括线性和非线性)只能用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m/s的电梯。
10.3.4 (略)。
10.3.5 耗能型缓冲器可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10.3.6 缓冲器是安全部件,应根据F5的要求进行验证。
10.4 轿厢和对重缓冲器的行程
以下规定的缓冲器行程,在附录L(标准的附录)中有图解说明。
10.4.1 蓄能型缓冲器
10.4.1.1 线性缓冲器
10.4.1.1.1 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 % 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的两倍, 即0.135υ2(m)。无论如何,此行程不得小于65mm。
10.4.1.1.2 缓冲器的设计应能在静载荷为轿厢质量与额定载重量之和(或对重质量)的2.5倍~4倍时达到10.4.1.1.1规定的行程。
10.4.1.2 非线性缓冲器
10.4.1.2.1 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落体并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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