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质监局,直属分局,龙岩特检分院,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
为加强电梯的公共安全,提高电梯故障和事故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省质监局在2007年3月19日下发了《关于在福州市进行电梯轿厢手机
网络信号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质监特[2007]99号),从试点工作来看,通过“电梯井道内加装设备”等方式,将手机通信覆盖电梯轿厢,以方便手机用户通信,保证在电梯发生故障等突发情况下,乘客在电梯轿厢内能及时与外界联系,对提高电梯故障和事故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发挥了较好作用。为此,省质监局决定在全省推广该项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电梯轿厢手机网络信号覆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质监特〔2008〕177号),根据文件精神,市局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电梯轿厢手机网络覆盖工作,在年底前要达到在用乘客电梯手机信号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含自然覆盖)。现结合龙岩市的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目前电梯虽然装有五方通话系统或应急报警装置,但不少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经常不在岗,造成求救信号无人应答,而在电梯轿箱内手机信号一般很弱,用手机与外界联系困难。开展电梯轿厢手机网络覆盖工作,是一种新的电梯应急处置技术工作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能力”的有效手段,各级质监部门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配合当地通讯公司开展这项工作。
二、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新装客梯受理施工告知后将及时通知当地通信公司,并向电梯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宣传电梯信号覆盖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使用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告知在办理电梯注册登记时要提供其网络信号覆盖合格情况。
三、龙岩特检分院应积极配合电梯轿厢手机网络信号覆盖工作。对乘客电梯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和验收检验时,大力推进新装乘客电梯手机覆盖工作,要将手机信号覆盖能否满足使用要求作为新装电梯验收的一项内容。
四、龙岩特检分院在对乘客电梯实施定期检验时,要对已经贴设“手机信号已覆盖本电梯”标签的电梯轿厢网络信号覆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通信公司反馈,以确保电梯轿厢内手机通讯畅通,保证乘客在电梯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及时与外界的联系。对未实现手机信号覆盖的电梯,应将未覆盖信号的楼盘定期向当地通信公司反映,现场检验人员应积极宣传,动员用户加装信号覆盖设备。
五、各电梯安装单位,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应积极与使用单位沟通协调,做好宣传,确认新安装的乘客电梯是否已覆盖手机网络信号,明确通知用户未完成网络信号覆盖的新装电梯,无法申报验收检验。
六、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确认所维护保养的乘客电梯是否已覆盖手机网络信号,统计手机网络未覆盖的电梯使用单位清单,作好与使用单位的沟通,及时将需加装的用户名单汇总报市局特安科,同时配合当地通信公司加装信号覆盖设备。
七、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电梯制造企业在电梯出厂时预留接口或加装网络信号的覆盖装置,进一步完善乘客电梯轿厢网络信号覆盖工作。
龙质监[2008] 58号
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